对于超经营范围开票的问题如何进行事务处理
1.企业临时发生一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的业务,但业务是真实发生的,首先咨询一下
当地税务局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流程,如果没有,建议可以直接自行开具发票申报纳税。
2.经常发生的业务应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当然这与“超经营范
围”可否开具发票无必然关联,就算你变更不了也应该按时开票纳税,发生了应税行为是必须
要交税的。但是,企业不能长期超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管税务怎么规定,经常性业务都
应该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否则真成了无证经营了。当然,实操中超经营范围开票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无法在开票系统开具相应税率的发票如果你发生了经营范围外的业务打算自行开具发票,但是开票系统没有这个业务对应的税率(一般情况没这个限制),比如你就是一家营改增生活服务业企业,你本身只有6%的税率。这个时候销售废旧电脑,开票系统可能无法选择13%的税率。会提示你“没有该税率授权,不可以调取商品信息,请选择有税率授权的商品”那么你这个时候就必须去税务局了,还必须带盘去重新发行一下,当然服务商是否给你发行可能还会看税局是否做了税种和品名核定,这个增加品名税务局需要根据营业执照增加,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
(2)开出发票后申报出现异常 。当然,如果你的开票系统所有税率都可以选择开具,那么你自行开发票开具出来了。这个时候有可能还会出现问题,那就是申报出现问题。税务局会每个企业核定税种和征收品目,这个东西有些地方可能设置了和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检查。比如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其本身经营范围就是广告相关服务,税务局核定的增值税征收品目就是广告服务,并没有核其他的。如果征收品目和申报表有勾稽检查,那么就算自行开具了3%的销售货物的发票,在申报时候可能系统会提示申报异常信息,如“您开具了货物类发票,但没有查询到对应的税费种认定,请前往大厅补充”。这个情况就是纳税人自行开具了销售货物的发票,但是申报表检测到纳税人没有相应的税种核定,不让填表。这种情况还是需要去税务局核定相关的税种和征收品目,然后申报表自然就不会限制了。
(3)不改营业执照不核定 。其实如果你的软件能自行开具相应税率发票,申报表也没设置障碍,所在地区也没有明确规定禁止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那么你发生临时超经营范围业务就自行处理行了。如果你遇到选择不了相应税率,或者说不能申报情况,那你还的去税局增加相应品名。一般情况下如果仅仅是临时业务,向税务局说明情况后都应该没问题,前提是临时偶发业务,如果税局以不改经营范围不增加相应品名情况(据了解确有如此情况),个人实践经验是建议咨询税局一些业务能力更强的人,比如法规科的,又比如大厅负责人等,因为很多时候其实这些政策总局是有一个总体把握方向的,但是可能因个别人员业务把握不到位或者说规避自身风险意识过于强烈,可能给你“不可以”的回复。当然,如果你是经常性发生这个业务,那确实应该先行变更工商登记,就算税务局给你增加了品名,你长期超经营范围经营在工商管理层面也是有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