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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小知识


1.蓝字发票、信息表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何对应关系?

答:一张红字发票只能对应一张蓝字发票,而红字发票与信息表必须一一对应,因此,一张信息表只能填写一张蓝字发票的信息;但由于一张蓝字发票的金额可以拆分填开多张信息表,因此一张蓝字发票可以对应多张信息表。

2.纳税人当月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发现开具有误,能否在当月作废该张发票?
答: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费发票。

3.按次纳税与按期纳税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答: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的划分标准问题,现行规定没有明确,此次为了便于基层执行,同时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总局明确了执行标准,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均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等特殊规定外,则执行按次500元以下免税的政策。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我们建议主管税务机关做好辅导,引导自然人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